第一,電子稅務局公眾服務——下載服務——表單下載——納稅申報類——《企業所得稅年報報表及填表說明》。
第二,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首頁——稅收政策——最新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1號)文件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2019年修訂)。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第二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購買了期房(還需幾年才能交房使用,一次性付款不存在貸款利息),這種情況住房租金允許扣除的截止時間是到什么時候?租房協議的終止時間還是購房合同的簽定時間或者是期房的交房時間?
在您購買期房時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支出專項附加扣除,租房協議的終止時間填寫購房合同的簽訂時間。
文件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第十七條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二、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的進項稅額范圍問題
1、財稅〔2017〕90號所說的可以全額抵扣,是限于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的租金的進項稅額可以全額抵扣,還是由于租賃該固定資產、不動產之后所發生的承租人承擔的諸如裝修費、物業費、維護費、維修費、水電費等的進項稅也可以全額抵扣?
財稅〔2017〕90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未列舉的,需要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的第二十九條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進行辦理。建議具體業務也可請您的主管稅務局判斷。
原福建省地方稅務局曾在2018年2月2日公開回復“取消對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p>
麻煩問下,實務中該項優惠政策是否已取消?謝謝。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20號)第二條第八款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我公司經營生豬養殖項目,在一般耕地(設施農用地備案已經辦理完畢)上建設畜禽養殖設施以及農業生產者的食宿和管理設施,是否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占用耕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占用耕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本法所稱耕地,是指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p>
我公司經營生豬養殖項目,在一般耕地(設施農用地備案已經辦理完畢)上建設畜禽養殖設施以及農業生產者的食宿和管理設施,是否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
第十二條 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適用稅額可以適當低于本地區按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確定的適用稅額,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占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農用地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
根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實施辦法>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81號)
第二十六條 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是指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而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具體包括:儲存農用機具和種子、苗木、木材等農業產品的倉儲設施;培育、生產種子、種苗的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木材集材道、運材道;農業科研、試驗、示范基地;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檢疫的設施;專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灌溉排水、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設施;農業生產者從事農業生產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設施;其他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
A公司簽訂員工合同,員工也是為A公司工作, 但A把薪資發放這個動作,委托了人力資源B公司去發放, 這種情況下,A公司申報個稅, 人力資源B公司收取服務費及代發工資金額,開票總金額服務費加代發工資金額,開票是否正確?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規定: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我公司在湖南省內多個地市州成立60多家分支機構,分支機構都是非獨立核算,且分支機構員工的工資都是由總公司統一發放。請問:
1、分支機構員工的工資由總公司統一發放情況下,工資薪金所得申報個人所得稅是在總機構申報還是分支機構申報?
2、分支機構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申報個人所得稅在總機構申報的情況下,分支機構是否需要在當地稅務部門申報交納殘疾人保證金和工會經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第二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劾U義務人應當依法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我于17年在湖北宜昌購置新房,當時開發商在合同上明確標注,總房價為房價加11%增值稅,現稅務部門調整增值稅后,開發商只需交9%的增值稅,我于2019年收房,開發商開出的票據時間為2019年11月,稅點為9%,請問這種情況下開發商需要退多余的稅款嗎?或者堅持開發商按合同上的11%增值稅開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第九條規定,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文件第十三條規定,關于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
(一)自2019年9月20日起,納稅人需要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17%、16%、11%、10%稅率藍字發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承諾書》(附件2),辦理臨時開票權限。臨時開票權限有效期限為24小時,納稅人應在獲取臨時開票權限的規定期限內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
? ? (二)納稅人辦理臨時開票權限,應保留交易合同、紅字發票、收訖款項證明等相關材料,以備查驗。
? ? (三)納稅人未按規定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 ??第十四條規定,關于本公告的執行時間。本公告第一條、第二條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綜上所述,請您直接聯系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由其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并結合貴單位實際經營情況實事求是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