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客戶自己名下有塊工業用地,自己也有一間100%全資的一人有限公司。因為中山市有工改政策,擬將自己名下的土地作價,增資入股至自己名下的一人有限公司,能否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文件,免征契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契稅法實施后執行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公告 2022年第1號)的規定:“ 二、關于經濟適用房契稅適用稅率問題
經濟適用房契稅適用稅率,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 〔2008〕24號)第一條第六項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6 〕 23號)第一條的規定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定:“第九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我是2021年8月份在宿遷買的期房,2021年10月份領的結婚證,想了解下現在繳納契稅需要什么材料?是夫妻雙方材料都需要還是只需要我自己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5號)第五條規定,契稅納稅人依法納稅申報時,應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契稅稅源明細表》部分,附件1),并根據具體情形提交下列資料:
根據國稅函[2009]603號,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規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對通過“招、拍、掛”程序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應按照土地成交總價款計征契稅,其中的土地前期開發成本不得扣除。那么招拍掛土地繳納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不需要繳納契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第十二條規定:“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p>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定:“第十二條 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的規定:“第十二條 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第十六條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倍?、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的規定:“五、關于納稅憑證、納稅信息和退稅(四)納稅人繳納契稅后發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請退稅:1.因人民法院判決或者仲裁委員會裁決導致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至原權利人的;2.在出讓土地使用權交付時,因容積率調整或實際交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需退還土地出讓價款的;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時,因實際交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需返還房價款的?!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5號)的規定:“七、納稅人依照《契稅法》以及23號公告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契稅的,應提供納稅人身份證件,完稅憑證復印件,并根據不同情形提交相關資料:(一)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或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提交合同或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證明材料;(二)因人民法院判決或者仲裁委員會裁決導致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至原權利人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三)在出讓土地使用權交付時,因容積率調整或實際交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需退還土地出讓價款的,提交補充合同(協議)和退款憑證;(四)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時,因實際交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需返還房價款的,提交補充合同(協議)和退款憑證。稅務機關收取納稅人退稅資料后,應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核實有關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情況。核實后符合條件的即時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十二、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p>
房地產公司通過拍賣方式購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向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支付的拍賣交易服務費,以及向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支付的土地指標費以及交易服務費不屬于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請問該這兩筆費用是否都需要繳納契稅?
佛山市順德區北滘買的公寓,購房名字為媽媽+未成年小孩,等不動產辦下來后,想減去媽媽的名字,是否要繳納稅費(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
一、其他個人轉讓非住房銷售方涉及以下稅費:
1.增值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